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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先生简介

  石峰,男,1967年生。历史学硕士(1991),人类学博士(2005)。现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主要学术兴趣为人类学理论、地方社会与多元文化。

演讲概要:组织参与的力量性与缺失性置换

  在某一个空间场域,从理论上说各种社会力量,包括国家和自愿性、非自愿性的民间组织,都有可能在场而发挥作用。但因“上下文”的限定,这些力量可能并不会都到齐,另一种可能是在全体在场或部分在场的情况下,这些力量因情景性而有强弱主次之别。于是,在牵引社会运转的时候,各种组织会因力量的大小,而参与到不同的事务之中;同样,当某种组织不在场时,会给其它组织留下生长的余地,从而填补遗留的空间,以满足社会的需要。这个分析可以概括为“组织参与的力量性与缺失性置换”。其价值在于能说明复杂多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转的时空性差异。

杜靖先生简介

  杜靖,1966年11月出生于山东临沂山东大学文学学士,湘潭大学民俗学硕士,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博士,青岛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作品:《二郎神原型考述》、《二郎神与古蜀地四川的关系》、《太阳三足乌新释》、《自下而上的文化建构——“礼失而求诸野”的人类学思考》、《中国古代哲学研究的新视野》、《一个人类学博士生在其故乡的文化遭遇》、《平调丝弦大鼓及其传承艺人的调查》、《帝国关怀下的闵氏大宗建构》、《多元话语下的闵祠重建》、《二十世纪孝文化变迁的动因》、《二十世纪前半期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知识传入及其教育开展的宏观背景》等文。主要研究方向:华北乡村宗族、法律人类学、海洋文化人类学以及中国神话研究。

演讲概要:4五服-姻亲共同体——以山东闵氏宗族及其姻亲为例

  帝国长时间在民间基层推行保甲制和里甲制。以村长为核心的保甲制和里甲制是乡村社会组织的主架构,在这个主架构下,是一个一个的“五服”组织。这可能是北方乡村社会的最主要格局。闵氏族人及其附近村落里的他姓宗族日常生产、生活、祭祀、生育、婚姻和丧葬等活动的更为具体的运作单位是“五服”以及在五服基础上通过婚姻而形成的姻亲共同体。五服与姻亲共同体都属于互助性组织。由此扩大开来,构成乡村共同体。五服对于闵人而言,即是一个实际的功能单位,也是一个文化性的礼仪单位。图表如左:

  相比较华南社会的完型宗族而言,其形成原因如下:

  1.应付生存压力,不需要象华南完型宗族那样动员整个宗族的力量,借助于五服及其姻亲共同体就可以解决。

  2.帝国长时间推行的是“五服”制度,并将其写入历代典律。今天在华北所看到的宗族形态:五服-姻亲共同体仍然是帝国长期模塑的结果。

吕卓红博士简介

 吕卓红,本科就读于四川大学新闻系,硕士求学于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2000年进入中央民族大学师从庄孔韶教授学习人类学。博士论文的题目是《川西茶馆:作为公共空间的生成和变迁》。目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担任《文化研究》等刊物的编辑工作。

演讲概要:川西场镇茶馆研究提纲

  茶馆对于以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地区的民众,构成和体现着生活品质和生活态度,建构着一种不言而喻的“集体记忆”,川西茶馆空间所承载的内涵是其他地方的茶馆所无法比拟的。研究川西地方社会和文化百年来的进程,茶馆是无论如何不能被忽视的;不仅不能忽视,而且还要突破以往把川西茶馆拘囿于民俗和饮食文化研究的窠臼,将其纳入地方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间的范畴,由此发现川西茶馆与传统公共空间如宗祠、寺庙、会馆以及袍哥组织的联系,厘清其间的继承和变异关系。

  下面用一个民国时期公共空间配置示意图和比较表说明在一时期民间几个公共空间之间的关系。

公共空间

场所

功能/活动

人员

空间结构

庙宇

乡村和场镇

神明祭祀,庙会

信众和一般民众,不分区域、阶层和性别,但老年妇女是主流

 

祠堂

聚居村庄和场镇

祖先祭祀;定期集会;执行祖训、家法;调解裁决族内外纠纷;对外交往;兴办族学

本族成员、同姓联宗成员

前为大门和戏楼,中为享堂,后为寝堂;

会馆

城市和场镇

同乡聚会;供奉祭祀神祉;唱戏酬神;设塾延师;救济乡亲;为同乡提供膳食、住宿;调解纠纷(联络沟通)

同乡,设首事或会董等管理者

正门、戏台、正殿、花园

袍哥组织

遍布场镇和城市

互助自保、场镇和城市管理、秩序维护、联络征逐;开茶馆烟馆;贩卖鸦片;调解纠纷

农民、市民,包括官绅子弟

部分以茶馆为码头或公口,在场镇和城市划分势力范围

茶馆

遍布场镇和城市,多在街道、公园、河岸、寺庙等公共场所

聚会联络;交往、娱乐;行帮和袍哥办公;小贩营业;曲艺演出;商人交易谈判;调解纠纷

各个阶层、各行各业,

大堂,空地,街沿,竹椅木桌,庭院

图:民国时期公共空间配置图

马威博士简介

  马威 女 汉 1976年出生 2005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获得博士学位。现在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社会系工作,讲师,主要研究兴趣:1.乡村人类学;2.年龄人类学;3.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

演讲概要:汉人“轮伙头”养老制度如何进入蒙古族社会

  1. 汉人社会的“轮伙头”家庭制度已有千年历史,围绕这个制度而形成的家庭模式也成为了汉人社会研究者所关注的独特形态。这种家庭形态在保证各个兄弟之间房份利益的同时,也保障了大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体现了以父母作为“根基家庭”的向心力,象征性地表达着“宗经拜祖”的理念。

  2. 20世纪80年代,庄孔韶间接地发现了“轮伙头”家庭出现在了许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尤其在建国后的集体化运动前后,少数民族家庭纷纷因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关系,接受了国家以及汉人文化中固有的均平思想,放弃了原本的赡养方式,而出现了和汉人社会及其相似的“轮伙头”式的家庭模式。

  3.本人进入内蒙古的蒙汉杂错聚居地区,寻访到采取轮伙头方式的蒙古族家庭,讨论一种独特的汉人家庭模式是如何在国家力量的干预下进入蒙古族的日常生活和个人实践中,这一过程中,蒙古族又是如何在轮养制中容纳了自己的理解,按照地方特色修正后的轮养制满足了家族经济合作、情感互动、养赡互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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