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尔康先生简介
冯尔康,1934年生,江苏仪征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著有:《雍正传》、《清史史料学》、《清代人物传记史料研究》、《顾真斋文丛》、《中国社会史概论》、《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曹雪芹和红楼梦》、《古人生活剪影》等书,主编并主撰《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主持并撰写《中国宗族社会》等书。
演讲概要:略述清律的诸种同罪异罚及制定原则
“同罪异罚”刑法的适用对象以五服宗亲为主,然而大大超出这个范围,将具有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夫妻关系、师徒关系、主仆关系以及具有两造关系的平民、官民都涵盖在内,成为清代,也是古代刑法的一个特色。同罪异罚的量刑,固然是对具有同样罪行的两造,为尊长减刑,给卑幼加刑,事情不仅如此,试将那种量刑同凡斗的判刑作一比较,乃知加刑者重于凡斗,减刑者轻于凡斗,更表明这种原则和法律条文的确定,是为着维护宗族制度,尤其是宗族尊长制。同罪异罚是“准五服以制罪”的直接产物,是亲人之间服制不对等的后果,然而为何服制不对等,为何准五服以制罪?意识形态的理解,在于贯彻以孝道为核心的宗族伦理和以忠君之道为核心的纲常名教,是孝、忠伦理结合的产物,是“慎重伦常”,用以教忠教孝,实现“明刑弼教”。
黄淑娉先生简介
1952—1987年在中央民族学院工作,1988年以后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1993年以前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其后主要研究广东汉人社会。著有《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广东世仆制研究》、《黄淑娉人类学民族学文集》等。
演讲概要:广东世仆制
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存在过世仆制,直至新中国建立之初。各地有不同称呼,如细仔、细民、娣仔、家山仔、下户、下夫、义男、二男仔等,统称之为世仆。台山县几乎村村有世仆,土改时全县约有三四万人,三角洲其他地区也有若干万人。
我国许多地区历史上存在过世仆制。世仆指男性奴仆、其妻和男性子孙,世代为奴,称为世仆。西汉时男性家内奴仆称奴,女性家内奴仆称婢。宋代法律,人分良贱。清代贱民作为一个等级,奴婢处于贱民最底层。清末各地世仆制衰落,宣统末年颁布废奴令但未实行。
珠江三角洲世仆制的分布。
中外人类学者、历史学者等对珠江三角洲世仆制的研究。
世仆制的几种类型。举例:台山浮石赵氏宗族及其世仆、雁沙黄氏宗族及其世仆、香港新界五大家族的世仆。
世仆制的主要特点。1,从世仆的社会地位看;2,从世仆的实际生活看。
为什么世仆制长久存留在广东,主要在珠江三角洲?一方面与整个中国封建文化的影响有关,与历代中国封建社会的蓄奴制有关,与宗法家族制有关;另一方面又与岭南地区的社会发展有关。从以下三点来看。一是历史上的蓄奴制因素;二是北方移民带来中原地区的宗法家族文化的影响;三是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富庶有关。
世仆的性质是什么?中外学者的研究,不同看法如:世袭佃户,仆役家庭,世袭仆役,动产奴隶,类似农奴,奴,家奴,奴仆,佃仆(或说佃仆与世仆很难分清楚),等等。
我们的看法。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细仔、细民、下户、下夫、娣仔、家山仔、义男、二男仔等,是世世代代传袭的奴仆(家奴、家族奴、宗族奴),可称为世仆。世仆不是佃仆或文献上统称的实非世仆的世仆。
郑杭生先生简介
郑杭生,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北京市社会学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政治学社会学学科评审组召集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会学评审组长,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主任委员。已发表著作多部,论文多篇:
社会学方面
主要代表作有:《社会学对象问题新探》、《社会运行导论》、《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中国社会学史新编》、《二十世纪中国的社会学本土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探索》等。分别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会学方面的“七·五”、“八·五”、“十·五”重点课题、“九·五”重大课题。作品多次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多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进行讲学活动。1991年10月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证书。1998年受日本京都立命馆大学聘请,去日本担任该校产业社会学部客员教授一年。
演讲概要:社会歧视和以人为本——一个社会学的分析
中国社会的歧视现象由来已久,其中也包括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歧视。本文以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人本、不同群体和社会的观念与行为特征,以求诸种歧视的社会本质,并提供改善社会歧视现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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